江苏银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江苏银行金融租赁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承租人”)于近日与苏州融华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融华租赁公司”、“出租人”)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及相关附件,将公司部分生产设备、环保设备及设备基础工程以售后回租方式与苏州融华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本金为6675.12万元。在租赁期间,公司以回租方式继续使用其“售后回租”所包含的物件,按合同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和费用。租赁期满,租赁物件可以1000元的价格归承租人所有。

2、以上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规定,该事项无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合同方情况介绍

1、苏州融华租赁公司情况介绍

(1)名称:苏州融华租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0586129822

(3)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4)法定代表人:盛刚

(5)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6)住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22号楼201室

(7)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商务咨询;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苏州融华租赁公司与公司、公司董监高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承租人: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出租人:苏州融华租赁有限公司

(2)标的:公司部分生产设备、环保设备、设备基础工程等物件。

(3)合同生效、起租及到期选择权:本合同经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成立并生效。起租日为出租人支付转让价款之日。租赁期满时,租赁物件可以1000元的价格归承租人所有。

(4)转让价款、租赁方式及支付方式:租赁物转让价款为6675.12万元人民币。租赁方式为售后回租融资,出租人受让租赁物后将其租回给承租人使用。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以部分生产设备、环保设备、设备基础工程等物件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

2、上述交易不会影响公司对涉及上述融资租赁业务的生产设备、环保设备、设备基础工程的正常使用,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此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事项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融资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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