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 区块链交易,公众号 区块链交易流程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公众号 区块链交易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公众号 区块链交易以及公众号 区块链交易流程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什么是区块链?区块链包括哪些?如何赚钱?
  2. 为什么网络上都是区块链?
  3. 数字人民币将使用哪条公链
  4. 区块链制定业务数据合规制度

什么是区块链?区块链包括哪些?如何赚钱?

区块链是一种混合了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的新型应用模式。这些技术单独拆开来看并不出奇,也不是新发明,但将它们结合在一起就产生了某种奇特的效果。

这种新模式的出现和2008年的经济危机有关。2008年,全球主要国家为了应对经济危机都实行了大印钞票的政策,大印钞票意味着财富贬值,这种做法激起了一部分人的强烈不满。

于是,08年底,一个对政府大印钞票十分不满的技术天才,以“中本聪”这个名字发表了一篇论文——《比特币白皮书: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试图构建一个定量发行、不受任何一个国家控制的“虚拟货币”,这就是比特币,比特币在它的系统里可以全球自由汇兑和交易结算。比特币的发行和运行使用的就是区块链技术。

受到“中本聪”的启发,很多技术人员也用同样区块链技术做出了各种“币”。有跟比特币类似的莱特币、瑞波币,也有号称区块链技术2.0、3.0的ETH和EOS。

至于如何用区块链赚钱,客观的说,这项技术目前已经被玩坏了,随着前些年比特币的价格一路走高,最近几年大量的投机分子冲到币圈,很多人甚至完全不懂技术,复制了一张国外的白皮书就开始忽悠。配合17年币圈的疯狂涨势,狠狠的收割了一波韭菜。

很多人抱着一夜暴富的心态冲进币圈,结果血本无归。再加上国家也出台政策,严厉禁止了ICO的行为,所以,币圈在国内基本上已经处于老鼠过街的境地了,即使跟巴菲特吃饭也改变不了。连带着区块链技术也被很多人认为就是骗子的工具。

为什么网络上都是区块链?

谢谢小秘书邀请。

先回答你第一个问题:为什么网络上都是区块链?根本原因是2017年12月中下旬的时候,以区块链为底层技术的比特币(一种虚拟的加密数字货币)在与法币交易的市场上飙升到两万美元每枚大关,目前每枚也在一万美元左右。价格的疯狂上涨,催生了区块链技术热,许多山寨币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目的还是想仿照比特币实现一夜暴富和实现财富自由的梦想。比特币的交易与股票有点类似,不同的是比特币的市价没有涨停、趺停的概念,这种疯狂的无上限的上涨,使得许多原本对比特币不以为然的人突然发现,原来这个虚拟的东西居然还可以如此快捷实现财富自由。有了对财富的渴求,区块链自然就成为网络上的热门话题,就和春节期间各种抢红包有异曲同工之妙。

区块链到底是什么?有什么用?这个就一言难尽了,通俗地讲,区块链是一个去中心化的公共帐本,任何人都可以查看,要做假帐不会成功,它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实体(人、团队、机构)等之间的信任问题。但要注意,区块链和比特币等加密数字货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比特币等加密数字货币是区块链上的一种应用。以下是复制我以前的回答:

区块链要分两部分来解读——区块和链。用两个较直观的例子来说明:

对于不懂电脑的客官:区块链就是你平时用来记载往来帐目的纸质笔记本,区块就是笔记本上的每一页纸。实际操作过程中,这个笔记本是逐步完成的,不是一开始就做成厚厚的一本。你拿一张空白纸来记录什么东西,记录完毕确认无误后,用胶水把这张纸粘在上一张的后面,编上顺序号,最后就会形成很厚很厚的一本。

对于懂电脑的客官:区块链就是EXCEL中的的工作簿,比如book1,而区块就是工作表,比如在book1里面的sheet1、sheet2、sheett3……每个工作表都有编号而且具有顺序,每个工作表都可以用来填写一些什么东西,最终所有的工作表连在一起(实际EXCEL中的各工作表可以改变顺序,这里只是用来作比喻,不很严谨但很形象)。

无论是上面类比的纸质帐本也好,还是工作簿也好,它都是区块链网络中所有节点都共享的,每个节点都可以保留一份完全相同的备份,任何一个节点帐本丢失,仍然可以直接从其它节点再复制一份,解决了帐本保存在某单个服务器的安全隐患,这也是去中心化的根本原理。它还有一个显著特点是公开透明,任何人都可以从帐本查询区块信息。

就像幼儿园小朋友的奖励机制一样,全世界的节点都可以进行记帐,但最终只有一个节点获得奖励,奖励是什么,就是在区块链上发行的代币(你可以理解为积分),代币产生后,因为难以获得并且总量有限,又应了“物以稀为贵”这句话,加上无国界之分,至使加密数字货币成了一宗可全世界交易的商品。这是目前炒作区块链的主要原因。

但是,区块链与代币就像计算机与程序一样,区块链的应用场景不仅仅是用于代币发行和流通,它还可以运用于许多其它现实无法解决的痛点。比如捐款的问题,人们一边捐款,一边又特想知道捐的钱到底用在什么地方,如果把捐款资金的流向放在区块链上,人们就再也不担心查不到钱的来龙去脉了。当然,还有许多其它类似的应用问题,随着区块链2.0的到来,智能合约(你可以理解成不受任何人干扰执行的计算机程序)可由特定的条件自动触发执行。一个显著的例子是:某老人要把一大笔钱留给他的孙子,但条件是要等孙子满18岁后才能领取。老人可以把这笔交易发送到区块链上,孙子满18岁那天就可以自动获得,哪怕是老人反悔也无济于事了。仔细想一下,这个事例是不是解决了信任这个痛点?

以上是简单回答,希望对你帮助。

数字人民币将使用哪条公链

1目前还没有确定使用哪条公链。2官方表示,数字人民币将采用“双层运营”模式,央行将发售数字人民币给商业银行等机构,由商业银行等机构提供给个人和机构使用。具体使用哪条公链还需进一步研究和探讨。3有分析认为,数字人民币可能会在央行数字货币交易所或联盟链上运行,以确保安全性和稳定性。

区块链制定业务数据合规制度

一、《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概况

区块链分布式存储的特殊性,使得信息一旦写入区块链即不可删除和修改,显然,区块链技术为信息服务监管带来了很大的挑战。2019年1月1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发布了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对区块链信息服务进行专门监管。网信办颁布《管理规定》的主要目的有二:一、确保写入区块链的信息经过审查,防止区块链技术被不法人员利用,作为存储、传播违法违规信息,实施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二、确保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包括节点IP)及使用者履行备案手续,实名登记在册。

《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区块链信息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适用于两类主体: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和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

二、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合规义务

(一)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备案

《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服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管理系统填报服务提供者的名称、服务类别、服务形式、应用领域、服务器地址等信息,履行备案手续。”因此,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备案。

1、备案主体

《管理规定》所规定的“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有两类,即向社会公众提供区块链信息服务的主体或者节点,以及为区块链信息服务的主体提供技术支持的机构或者组织。

(1)向社会公众提供区块链信息服务的主体或者节点

A.基于区块链技术或者系统

只有基于区块链技术或者系统提供服务,才属于受《管理规定》所监管的信息服务。如果只是通过互联网协议发布与区块链相关的资讯,则不满足“基于区块链技术或者系统”这一条件,因此,应由《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辖和规范。

B.区块链信息服务

根据第二条的规定,区块链信息服务是指基于区块链技术或者系统,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管理规定》未对“信息服务”作明确的定义,参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第三条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因此,只要涉及向使用者提供信息,无论有偿还是无偿,无论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提供信息,都属于提供信息服务的范畴。

C.社会公众

此类主体提供服务的对象应为社会公众。无论服务是基于公有链、私有链还是联盟链,社会公众都有可能成为其提供信息服务的对象,即使成为链上的节点有一定的准入机制,也并不意味着服务是面向特定对象的。因此,在对这一类主体进行判断时,应着重考虑服务面向的对象,而不应仅根据链的类型或准入机制下定论。

D.节点

《管理规定》强调节点也是区块链信息服务的提供者。节点也属于向社会公众提供区块链信息服务的主体的一种,单列于主体之外,实则是强调节点也属于区块链信息服务的提供者之一。对于“节点”,《管理规定》未作明确的定义。从广义上理解,只要涉及信息链上存储的一切设备,无论是对全部信息(“全节点存储”)还是部分信息(“半节点存储”)进行存储,均属于《管理规定》下应进行备案的主体。

(2)为区块链信息服务的主体提供技术支持的机构或者组织

A.区块链信息服务的主体

“区块链信息服务的主体”一词在《管理规定》中无明确定义,是否既包括服务使用者,又包含服务提供者,目前尚无定论。结合《管理规定》的立法本意,我们建议对“区块链信息服务的主体”一词进行广义理解,即只要在区块链信息服务中提供技术支持,无论技术支持的对象是谁,都属于该类机构或者组织。

B.技术支持

《管理规定》对“技术支持”一词也未作定义,具体何种程度、何种类型的技术支持属于“技术支持”的范畴,该种技术支持是否需与区块链相关,目前尚不明确。我们认为,提供的技术支持须与区块链技术相关,且须为专业化、系统性的技术支持,如果某组织或机构提供的技术仅构成区块链技术的一部分(如加密技术),该组织应被排除在备案主体之外。在法律法规对“技术支持”的概念进行进一步明确之前,我们建议在面临实际问题时征求备案机构的窗口意见。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备案自查图

2、备案主办机构

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3、备案内容

服务提供者的名称、服务类别、服务形式、应用领域、服务器地址等信息。

4、备案的程序和步骤

5、处罚措施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或者填报虚假备案信息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6、其他事项

(1)变更注销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变更服务项目、平台网址等事项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否则,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改正前应当暂停相关业务;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终止服务的,应当在终止服务三十个工作日前办理注销手续,并作出妥善安排。

(2)备案编号公示

完成备案的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对外提供服务的互联网站、应用程序等的显著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否则,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改正前应当暂停相关业务;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定期核查要求

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信息实行定期查验,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管理系统,提供相关信息。

(二)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其他义务

除了按照《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规定进行备案之外,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还有下列义务:

1、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建立健全用户注册、信息审核、应急处置、安全防护等管理制度。

2、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设计的技术方案需使主体具备对链上信息的发布、记录、存储、传播进行审核和控制的能力。

3、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制定并公开管理规则和平台公约,与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要求其承诺遵守法律规定和平台公约。

4、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对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进行基于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件号码或者移动电话号码等方式的真实身份信息认证。用户不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的,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5、开发上线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6、与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一样,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也不得利用区块链信息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活动,不得利用区块链信息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

三、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的合规义务

《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不得利用区块链信息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活动,不得利用区块链信息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

因此,作为一个区块链信息服务的使用者,只需要不违反第十条的规定,并配合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要求进行身份认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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